2010/5/7

國賠!國賠!到底是誰賠?

國賠!國賠!到底是誰賠?
最近因國道三號莫名的走山造成幾位用路人不幸罹難,他們的罹難實在令人感到惋惜!
也於此表達無限的哀悼之意!

這次事故之原因各說分云,我們不是專家當然也不清楚,但知道因某政客一句願意協助家屬申請國賠,使得這次國賠申請案相當順利,更帶動之前如豐丘明隧道、台16線、小林村便道等不幸事故申請國賠被打回票的案子重新燃起希望,有官員說有「新的事證」願意協助家屬重啟國賠程序!

我們小老百姓當然不清楚什麼是國賠,什麼情況下該國賠,什麼又是新的事證!但很清楚的希望國賠是一種法律制度而不是政客的政治操作或官員搪塞失職無能的遮羞布!

國賠!國賠!到底是誰賠?

國家賠的錢還是得由納稅人支付,說是國賠倒不如說是全民賠!國賠成立的要件是「公務員不法行為或公共設施設置、管理有缺失造成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國賠成立了表示一定有官員違法或失職,全民賠錢了但那些違法失職的官員在哪裡呢?承擔了什麼樣的責任呢?可笑的是台灣竟然官員有因自己違法或失職而還願意協助受害家屬向全民索賠!受害的是老百姓,出錢理賠的也是你們老百姓,就是和我高官無關!這是什麼邏輯呀!這些政客所演的這齣戲碼實在讓人看不下去呀!

國賠成立了,全民賠了錢,但也要有一個機制讓全民能向違法或失職的公務員究責,該下台的就下台,該承擔法律責任的就得承擔,這才是法律制度的公平正義!這才是減少不幸事件重演的最佳辦法!但很不幸的我們的國賠制度只講了全民買單的前一段,究責的後一段的法律又在哪裡?同樣是納稅人的你我又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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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洪姓士官被凌虐致死二十幾天後軍方出聲:「願意協助家屬申請一億國賠」!我的天啊!軍隊將被強徵入伍的役男活活操死,然後要替受難役男向全民索賠一億!為何不是向加害人索賠呢?不知有沒民間團體要發起「全民協助受害家屬向加害人索賠」!(201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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